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药品购销管理
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各位考生朋友们做好复习计划,好好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药品购销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购销管理 《药品管理法》第3章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活动进行诸多规定,如禁止无证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等。* (1)禁止无证经营* 《药品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定凭证,未经依法批准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禁止销售假、劣药:《药品管理法》第48条、49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劣药。生产、销售假药的*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查看全文 ]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药品购销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