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2017法律法规知识点:人民币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2017法律法规知识点:人民币”,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民币 1.人民币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2.人民币的法定管理部门 (1)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2)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 3.关于人民币的禁止性规定 (1)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2)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3)购买伪造... [ 查看全文 ]银行专业2017法律法规知识点:人民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