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江苏2017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更多艺术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2017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一、试点高校和招生计划 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艺术团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名单见附1-1)。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编制本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选拔人数、录取要求(含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测试时间、地点、科目和办法等。各高校招生简章应在2月底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参加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具有音乐、舞蹈、戏剧艺术特长,符合拟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可以参加有关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报名,并按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文艺调演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招生高校资格审核后,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高校留存备案。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须对符... [ 查看全文 ]江苏2017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