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处方开具调剂和审核
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就要各位考生朋友们做好复习计划,好好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处方开具调剂和审核”,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处方开具、调剂和审核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为门(急)诊一般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同麻醉药品) *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 [ 查看全文 ]2017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处方开具调剂和审核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