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业2017年法律法规要点:存款业务法律规定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2017年法律法规要点:存款业务法律规定”,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节 存款业务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 其一,经营存款业务特许制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其二,以合法正当方式吸收存款 其三,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如下述对公检法出于办案需要的专门规定) 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 其一,查询单位存款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 [ 查看全文 ]银行专业2017年法律法规要点:存款业务法律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