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的工作意见
征兵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对于打牢军队现代化建设基础,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推动征兵工作科学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现就加强我省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征兵宣传教育机制,把《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教育部门要将征兵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国民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作为德育知识考核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每学期兵役法规政策学习不少于3课时,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中专、技校)每学期兵役法规政策学习不少于2课时,学生军训时必须安排兵役法规学习。每年5月和10月为全省征兵宣传月,集中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播发征兵公益广告。各级政府网站要开设或链接征兵宣传网页。坚持征兵宣传进机关学校、进村(社区)、进厂矿企业,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征兵社会动员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挂“光荣军属”牌、上门送喜报、节日走访慰问、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拥军优属活动,增强军人及其家庭的光荣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报国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机构建设,... [ 查看全文 ]四川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的工作意见的相关文章
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 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 查看全文 ]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1月3日-3月1...[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