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国美术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美术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是国家文化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建的一所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重点美术学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杭州南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杭州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和上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三个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 [ 查看全文 ]中国美术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