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I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改善首都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经市政府同意,对本市及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高排放污染国I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型、微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一、自2017年2月15日起,国Ⅰ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禁止在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行驶。 二、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本市机动车查询车辆排放标准可拨打12369热线或登录北京市环保局官方网站http://www.bjepb.gov.cn/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市环保局 市交通委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11月18日... [ 查看全文 ]关于对国I及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境治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5日 ...[ 查看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积极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趋势性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国家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