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法定退伙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法定退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法定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1)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合伙人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能否取得通过继承取得合伙人资格,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如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则取决于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继承人不能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教育 网 如果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不必然导致退伙。此种情形下,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如果未能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该合伙人退伙。 (2)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 [ 查看全文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法定退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