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跟着留学群二级建造师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熟悉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的方式。了解申请仲裁的条件、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为保证仲裁程序顺利进行、仲裁案件公正审理以及仲裁裁决有效执行,当事人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2.仲裁程序 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审理、仲裁和解与调解、仲裁裁决等过程。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内容不包括( D )。 A.仲裁事项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仲裁委员会的住所地 3.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涉外仲裁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在我国,涉外仲裁的主体基本包括2种类型: (1)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2)涉及港... [ 查看全文 ]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仲裁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