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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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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
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采用间接的方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企业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为亏损。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3.企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计算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4.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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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点的相关文章
2017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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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属于非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收益,是单位组织专门从事特定职责而取得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应税所得范畴;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复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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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VS非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考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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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报告——重大事件
1.“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考点:最大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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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
1.是否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1)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2)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3)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 查看全文 ]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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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1.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
2.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3.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6年试卷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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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实务而言,经济法科目是三科中最为容易通过的一科。是三科里章节最少的难度也是最低的,但是考点比较散不太好把握。内容较多,但决非“死记硬背”!经济法确实需要大量的记忆,学习的方法有:一是要注意多归纳,往往好多章节的一些有关数字、时间、比例等具有可比性,通过联想...[ 查看全文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2017年考点:保险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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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1.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投保、要约),经保险人同意承保(承诺),保险合同成立。
2.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