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爱耳日宣传资料
爱耳日由来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 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 [page]各部位职责 残联: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门: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组织医务工作者、耳鼻喉科专家、妇幼保健工作者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教育部门:在学校及中小学生家长中宣传普及耳聋预防知识,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民政部门:在社区宣传和普及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严格控制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积极参与“爱耳日”宣传教... [ 查看全文 ]2017年全国爱耳日宣传资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