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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秘诀
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发布“2017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秘诀”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民法
民法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又比较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也是商法学与民事程序法学的基础。所以民法部分复习“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卷三乃至整个司法考试的成败。复习司法考试民法要注意以下四点:
1、体系化的学习民法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具体内容的探讨。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 感觉听了法律教育网钟秀勇老师的课以后,知识的脉络清晰了很多,脑海中也有了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终于摆脱了混沌状态。
2、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题量大,分值小,细节化。前三张试卷每卷100道选择题,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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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秘诀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要点
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发布“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要点”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民法
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民法内容博大精深,要求应试者理论功底深厚,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并加强了知识点糅杂在一起的综合考察,并且加大了新考点的考察查,但还是重者衡重,...[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考《商法》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知识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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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竞价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三商法要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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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1.对内转让的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2.对外转让的规则
(1)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及其行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程序上,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易考点:入伙与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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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
1.入伙
入伙的条件与程序:(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与入伙人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履行其告知的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破产申请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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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和受理
1.破产案件的申请
(1)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清算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有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题:担保物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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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为了筹款向乙借了2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一间价值8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料,在办完抵押登记回来的路上,甲驾驶汽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伤,汽车也被撞坏,经估价,该车还值3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四案例分析题:地役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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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从他人手中购得临近海边的一块土地并建造别墅。该地前边有一公司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3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补偿。一年后乙公司迁址,将房屋全部转让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笔记:退伙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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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伙的效力
就退伙的效力而言,声明退伙与法定退伙基本是一致的,具体表现为: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退伙时的结算应遵循如下规则: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三商法复习资料: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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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程序
1.破产宣告
是法院对债务人具有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
破产宣告的效果:
(1)无可逆转地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产生以下几项效果: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②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③债务人丧失对财...[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法定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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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法定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1)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合伙人死亡时,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