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银行从业个人理财: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栏目整理了“2017银行从业个人理财知识点: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大家快做好准备吧。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个人独资企业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债权人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责任消灭。 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 [ 查看全文 ]2017银行从业个人理财: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