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由留学群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栏目整理并分享给各位。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记得关注我们! 【知识点1】法的特征 1.法的特征:国家制定跟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的主体: 公民(自然人) 机构跟组织(法人) 国家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跟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地震 洪水台风 森林大火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4.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行为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自治法规-自治人大 特别行政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5.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文成不成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根本法和普通法--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法的内容 效力和制定程序) 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程实( 法的内容) 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法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人的效力) 国际法和国内法--主国(法的主体 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目的开公司( 法的目的)。 【知识点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 横向关系分为:仲裁和民事诉讼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 [ 查看全文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复习资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