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讲义: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讲义: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解读2017报考CPA考试科目搭配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2017年注会考试上班族备考计划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 查看全文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讲义:城建税的纳税地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