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复习要点:税目、单位税额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复习要点:税目、单位税额”,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三节 税目、单位税额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一、税目、税额 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变态题]现行税法规定,资源税黑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高于有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2004年考题) [2006年考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有(BCD)。 A、液体盐 B、人造原油 C、洗煤、选煤 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二、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注意: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在《几个主要品种矿山资源... [ 查看全文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复习要点:税目、单位税额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