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师资格证中学教育知识常考重点:教育制度
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教师资格证中学教育知识常考重点:教育制度”,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教育制度 一、义务教育的特点 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性、免费性等特点。 1.强制性,又称义务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二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2.普及性,又称统一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覆盖我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也包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弱智和肢残的儿童、少年。 3.免费性,又称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二、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1.1902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个现代学制——“壬寅学制”,又称《钦定学堂章程》,该学制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只颁布而没有实行。 2.1904年.清政府颁布并推行了“癸卯学制”.又称《奏定学堂章程》,该学制主要继承了日本的学制,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3.1922年,在北洋军阀统治下.留美派主持的全国教育联合会以美国学制为蓝本.颁布了“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4.1995年颁布《教育法》 1995年《教育法》对我国基本教育制度做出了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 [ 查看全文 ]2017教师资格证中学教育知识常考重点:教育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