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2017法律法规重点: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证券从业2017法律法规重点: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希望考生们能多多关注证券行业资讯!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 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如下: (1)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不得归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的,其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 基金的债权与不属于基金的债务不得相互抵消,不同基金的债权不得相互抵消 (3)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主张强势执行 (4) 基金托管人对其托管的基金应当独立设置账户,确保基金的完整与独立 法律规定,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或者50万元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其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并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证券从业报名注册注意事项 201... [ 查看全文 ]证券从业2017法律法规重点: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