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江苏淮安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我市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淮安市教育局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因保研等情况无... [ 查看全文 ]江苏淮安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