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试难点:缴纳方法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留学群税务师考试栏目特推荐“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试难点:缴纳方法”一文,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缴纳方法 (一)一般纳税方法:印花税通常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完纳税款。 注:1.购买印花税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 2.对国家政策性银行记载资金的账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核准可在3年内分次贴足。 (二)简化纳税方法; 1.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 2.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法。同一类凭证频繁贴花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缴纳方式一经选定,1年内不得变更。 3.代扣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三)纳税贴花的其他具体规定 1.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2.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严禁揭下重用。 3.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补贴印花。 4.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5.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6.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7... [ 查看全文 ]税务师《税法二》2017考试难点:缴纳方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