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
2017年长沙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 湖南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医疗报销范围有了明确规定。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日前出台意见明确:一般情况下,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一般是乡镇卫生院)应当不低于75%,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45%。 自2015年起,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逐步实行"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慢病门诊)"的统筹补偿模式,原则上不再设家庭门诊账户。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还对住院费补偿起付线、封顶线作出规定。起付线:一般情况下,乡镇卫生院不超过100元,县级医院不超过3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5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700元。封顶线:按新农合运行年度住院补偿累计,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0元。 从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报销方式看,参合居民在所在县市区的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当实行即付即补方式结算报销。参合居民在所在县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自己先支付全部医药费用,然后凭出院小结(出院证明材料)、医药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清单等资料,直接到县级管理经办机构或者乡镇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延伸阅读 11月30日下午,冬日的暖阳... [ 查看全文 ]2017年长沙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的相关文章
20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为统一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确保转移接续衔接顺畅,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