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公务员报名条件解读:基层工作经历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河北公务员报名条件解读:基层工作经历”,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2016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16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那么2017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基层经历计算方法预计就是:从2017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三、如何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对于社会人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来说,在政审的时候,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 [ 查看全文 ]2017河北公务员报名条件解读: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