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山东东营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东营市的中国公民,可在东营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可免予教师资格考试。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 [ 查看全文 ]山东东营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