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笔记:车辆购置税法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笔记:车辆购置税法”,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每个税种的分值在2-3分左右,合计该章分值在4分-6左右。 知识点1:车辆购置税 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基本原理 (一)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单一、征收环节单一、税率单一、征收方法单一、征税具有特定目的、价外征收,不转嫁税负。 二、纳税义务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应税行为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关键字“用” 【典型例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CD)。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 [ 查看全文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笔记:车辆购置税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