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
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留学群实用资料栏目。 2017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一】 12月16日,国家邮政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了《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新出台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共有十七项条款,从适用范围、术语释义、企业责任、用户义务、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禁寄物品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将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作为《规定》的附录一同对外发布。 比照2007年发布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新规定的禁止寄递物品从14大类增加到了19大类,新增包括间谍专用器材、非法伪造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和假冒伪劣物品等类别,并且大大扩充了每一类物品的内涵,列有更多的详细物品名单。 值得商家和快递企业注意的是,禁止寄递物品目录中新增了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和假冒伪劣物品这一大类,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而假冒伪劣物品包括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新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快递企业和用户的责任追究。 按照新规定内容,寄递企业违法收寄禁寄物品的,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 [ 查看全文 ]2017年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解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