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莱芜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本文“2017年山东莱芜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各位申请人: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莱芜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及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公民,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莱芜市教育局认定;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莱城区(含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农高区、泰钢工业园)的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莱城区教育局认定;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钢城区的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钢城区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 [ 查看全文 ]2017年山东莱芜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