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重点:印花税法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重点:印花税法”,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印花税可以出计算题,分值在2-6分间,契税以选择题为主,分值在2-3分左右,合计该章分值在4-8分左右。 知识点1:印花税法 第一节 印花税法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1、征收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4、多缴不退不抵。 二、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分为五类: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 [ 查看全文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重点:印花税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