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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国务院

本文“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国务院”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一、性质和地位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一)组成 1、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2、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其他人员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也可由全国人大常委地决定。 3、所有组成人没的任免决定以后,均由国家主席宣布任免。 (二)任期 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领导体制 (一)总理负责制。 (二)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人员组成。 2、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 四、职权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 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权。 (二)行政措施的规定权 (三)提出议案权。 (四)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和监督权。 (五) 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和监督权。 (六) 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 (七)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 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 [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一卷考点:国务院的相关文章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要点:法的继承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要点:法的继承”,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的继承的定义 所谓法的继承,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承接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受。 (二)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推理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律推理”,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律推理的涵义 所谓法律推理,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法律推理是讲道理,以理服人。这里的“理”指法律理由,包括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二)法律...[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规则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法律规则”,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法律规则是指具有一定结构形式,并以规定权利义务和相应法律后果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1)所谓假定条件,是指一个法律规则中关于该法律规则适用情况的部分,包括法在什么地方、...[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宪法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宪法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产生和任期 (第七十九条 )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动员令。 2、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3、外交权。 4、荣典权。 三、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国主席...[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务院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国务院”,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性质和地位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一)组成 1、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2、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全国人大代表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全国人大代表”,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1、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1)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30人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对全国人大...[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宪法知识点:国家机构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宪法知识点:国家机构”,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一)特点 1、阶级性 2、历史性 3、强制性 4、组织性 (二)分类 1、从行使权力的属性来看,我国国家机构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2、从行使权力的范围看...[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基本权利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司法考试宪法重点:基本权利”,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平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六项政治自由 1、言论自由: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和书面;存在一定的法律界限。 2、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续,我国目前的出版管理实行预防制...[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笔记:特别行政区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笔记:特别行政区”,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特点 (一)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但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除外。 2.立法权 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知识点:选举制度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卷一宪法知识点:选举制度”,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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