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
本文“2017合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春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合肥市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 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合肥市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一张表); 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合肥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合肥市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事档案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在合肥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017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 [ 查看全文 ]2017合肥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