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全国各地楼市调控政策2017最新状况的相关文章
2017成都落户条件
2017成都落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 查看全文 ]
2017河北张家口购房新政策
2017河北张家口购房新政策
3月7日,河北张家口的崇礼区升级“楼市限购令”,不仅增加了非户籍人口的购房条件,也提高了本地户籍人口购房的首付比例。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字〔2016〕96号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 查看全文 ]
2017浙江杭州楼市限购政策
2017浙江杭州楼市限购政策
3月2日,杭州发布通知:杭州市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查看全文 ]
2017河北涿州购房新政策
2017河北涿州购房新政策
河北涿州:3月1日,河北涿州市出台规定:非当地居民限购1套房,并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保定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建设、经营秩序,使住房回归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 查看全文 ]
2017年福建连江购房新政策
2017年福建连江购房新政策
2月28日,福建连江发布: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类家庭包括:(一)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二)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连江县加强房地...[ 查看全文 ]
2017江西南昌楼市政策
2017江西南昌楼市政策
3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限购政策加码:除特定区域外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南昌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暂停向在南昌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南昌市户籍居民(不得补缴)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南昌市出台房地产用地市场调控新政
日前,南昌市人民...[ 查看全文 ]
2017浙江嘉善县住房限购政策
2017浙江嘉善县住房限购政策
浙江嘉善:3月13日,嘉善县通知:自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嘉善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暂停向在我县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
相关新闻:
嘉善成浙江今年以来唯一一个实施住房限购的县
记者2016年12月21日从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查看全文 ]
2017赣州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操作细则
2017赣州中心城区住房限购政策
江西赣州:3月14日,赣州市出台规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限购措施包括:在中心城区无住房或在中心城区非限购区域内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商品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 查看全文 ]
2017年南京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不用购房也能落户 南京3月起受理积分落户申请
1日,从南京市公安部门获悉,南京从当天起正式受理积分落户申请。这意味着,过去需要购房才能够落户南京的“铁规”终于“松绑”,自此,南京将实行户籍准入办法和积分办法双轨的户口迁移政策,只要符合准入标准或积分及格,“无房一族”也可以正常获得南京户籍。
据中新网报道,多年以来,江苏省会南京市实行的户籍登记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 查看全文 ]
2017安徽滁州购房新政策
2017安徽滁州购房新政策
安徽滁州:3月9日,滁州市规定:居民购买二套房的商贷首付比例不低于40%,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确保实现“稳市场,控房价”调控目标。现就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有序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进一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