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浙江宁海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宁海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县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申报对象 1、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三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2、参加省教育学、心理学统考合格且在五年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网报时... [ 查看全文 ]浙江宁海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