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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2017年税法二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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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中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用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演员从工作单位取得的是工资,假如自己走穴,那就是劳务。
•具体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董事费收入:
(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与个人工资合并)。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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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2017年税法二考点的相关文章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考试复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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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纳税义务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
2、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4、在境内居住...[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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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说明
1.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
2.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个人所从事的是他人指定、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劳动、工作或服务于公司、行政、事业单位
3.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
4.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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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 查看全文 ]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复习要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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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 查看全文 ]
税务师考试2017年《税法二》复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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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
2.配比原则→与收入配比、不得提前或滞后
3.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必要、正常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注意三个问题:
①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查看全文 ]
税务师2017年《税法二》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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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资格考试税法二复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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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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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查看全文 ]
税务师资格考试2017年税法二考点: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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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009年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利息所得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查看全文 ]
2017年税务师资格考试税法二知识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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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1.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项条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