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纳税义务人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纳税义务人”,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 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 6.2009年1月1日,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也纳入了房产税的征收管理范围。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推荐: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会计师备考辅导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题库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导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率的秘密... [ 查看全文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笔记:纳税义务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