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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协议离婚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协议离婚

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协议离婚”,跟着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配偶身份。这里的合法配偶,既不包括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不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通过行政登记程序协议离婚。 (3)协议离婚当事人必须具有离婚的合意,且已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 (4)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必须由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法律 教育 网 2、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3、法律后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协议离婚的相关文章

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笔记:破产申请概述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年商法笔记:破产申请概述”,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申请的意义。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2.破产申请人。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商法考点:债权人申请破产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商法考点:债权人申请破产”,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务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故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申请破产,而且有权就自...[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商法讲义: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司法考试商法讲义: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务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故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申请破产,而且有权...[ 查看全文 ]

2017司法考试卷三预习笔记:诉讼离婚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司法考试卷三预习笔记:诉讼离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概念:诉讼离婚是人民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管辖与处理的法律制度。从另一个角度说,凡属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都是诉讼离婚。 △即使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经达成离婚协议,亦属诉讼离婚。 (2)管辖:《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 A.原则上...[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预习笔记:法定继承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预习笔记:法定继承”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1.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包括“亲”、“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三种情况 2.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继承人份额...[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笔记:遗嘱继承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笔记:遗嘱继承”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遗嘱继承——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1)单方行为(2)死因行为(3)要式行为 注意:特殊的遗嘱继承——附义务的遗嘱 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或接受遗...[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共同抵押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共同抵押”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担保法解释》 第七十五条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 查看全文 ]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动产质权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知识:动产质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动产质权的设立(质押合同+交付) (1)订立书面合同 (2)交付标的物 A.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重点法条】:《担保法解释》第88条: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商事登记

“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商事登记”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商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是企业依法将其内部情况向国家登记机关报告登记的一种制度,是将企业内部情况公布于外的一种方法。 二、商事登记的...[ 查看全文 ]

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公示催告的申请

“司法考试三卷复习笔记:公示催告的申请”一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1)公示催告的条件。第一,确有票据丧失的事实。也就是确已发生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在确知票据下落时,不能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第二,票据权利确实存在。即付款人对丧失的票据确有支付义务;在票据权利已依实际支付、时效完成等原因而消灭,或者因票据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而未发生票据权利...[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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