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化药品附录
本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化药品附录”由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生化药品附录 第一章 范 围 第一条 本附录所指生化药品是指从动物的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中经前处理、提取、分离、纯化等制得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药品。主要包括:蛋白质、多肽、氨基酸及其衍生物、多糖、核苷酸及其衍生物、脂、酶及辅酶等(不包括生物制品附录所列产品)。 第二条 本附录适用于原材料的前处理、提取、分离、纯化等原料(原液)及其制剂的制备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原材料的采集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监督控制其来源及质量。 第三条 来源于人的组织、尿液的产品按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 原 则 第四条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品种特点,明确从原材料采集至成品放行各阶段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第五条 生化药品具有以下特殊性,应对原材料的来源及质量、生产过程、中间产品的检验进行特殊控制: (一)生化药品的生产涉及器官、组织、体液、分泌物的提取、分离和纯化等过程,原材料本身具有不均一性。 (二)生化药品的质量控制通常采用生物分析技术,比理化测定具有更大的可变性。 (三)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是污染微生物生长的良好培养基,原材料... [ 查看全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化药品附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