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政策问答
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快来看看本文2017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政策问答,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一、关于招考对象 1、问:今年招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对象是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是: (1)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6届或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4、2015、2016、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本市2016年退役士兵。 2、 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公务员职位。 二、关于报考条件 3、问:取得... [ 查看全文 ]2017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招考政策问答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