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陵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
本文“江苏广陵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对我区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广陵区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广陵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和在扬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17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认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一)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 [ 查看全文 ]江苏广陵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