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门江海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本文“2017年江门江海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社会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说明: 1.江海区户籍或本人人事(劳动)关系在江海区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自行到江门市教育局受理点(地址:在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号,... [ 查看全文 ]2017年江门江海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