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法律法规2017辅导讲义:担保法律制度
本文“银行从业法律法规2017辅导讲义:担保法律制度”由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栏目诚意推荐,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8.4.1担保概述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从原则规定到法律的具体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或资信,以确保债务的清偿。 《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2)物的担保(3)定金担保 8.4.2保证 1.保证的概念与种类 《担保法》规定保证的责任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不具有补充性。连带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先向保证人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而无论主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能够清偿。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 [ 查看全文 ]银行从业法律法规2017辅导讲义:担保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