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本文“江西南康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具体为: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 [ 查看全文 ]江西南康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