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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知识点: 征收管理

想报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知识点: 征收管理”,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十三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1、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纳税年度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 [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知识点: 征收管理的相关文章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纳税地点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纳税地点”,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纳税人缴纳“三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包装物押金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包装物押金”,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类别 计入销售额时间 ...[ 查看全文 ]

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增值税含税收入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税法同步练习:增值税含税收入”,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般题中会直接告知是不是含税,如果没有告知的话,下列收入一般为含税收入: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3)价外费用 (4)包装物押金 (5)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程租、期租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程租、期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程租、期租、湿租、光租和干租,如何区分?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城建税税率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城建税税率”,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城建税税率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规定是: 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 查看全文 ]

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笔记:关税税率的运用

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笔记:关税税率的运用”,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税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 查看全文 ]

2017年注会师经济法考点笔记:合伙企业的设立

“2017年注会师经济法考点笔记: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文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1.合伙人 (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 查看全文 ]

注会师经济法考点:公司的经营管理

“注会师经济法考点:公司的经营管理”一文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公司的经营管理 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2选1)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 查看全文 ]

2017注会师经济法复习笔记:公司合并和分立

“2017注会师经济法复习笔记:公司合并和分立”一文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合并 1.吸收合并的类型 (1)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 吸收公司以现金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获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清算,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依据各自的股权获得现金分配。 (2)以股权购买资产的方式 吸收公...[ 查看全文 ]

2017注会师税法复习笔记:关税减免规定

“2017注会师税法复习笔记:关税减免规定”一文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关税减免规定 1.法定减免税 《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明确规定。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包括: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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