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研究生资助政策盘点
自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市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市按照“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大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本文将为您盘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博士... [ 查看全文 ]北京市研究生资助政策盘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