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本文“2017陕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陕西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17届驻陕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包括2017届驻陕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陕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时间 以各市级教育局公告为准(各市级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 [ 查看全文 ]2017陕西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