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本文“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1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7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类人员应符合以下4个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相关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8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查看全文 ]20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