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本文“合肥蜀山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蜀山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含2017年蜀山区辖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经开区、高新区辖区内派出所的人员请到所属区域报名办理)。其中: 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蜀山区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一张表); 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蜀山区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蜀山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人事档案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 [ 查看全文 ]合肥蜀山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