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注册会计师管理
本文“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注册会计师管理”,跟着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1、不予注册的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注意其他处罚是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3)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分、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况。 2、撤消注册的情形:(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的(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4)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3、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两方面。审计业务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其中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4)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指上章提到的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 查看全文 ]2017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注册会计师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