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权的获得
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权的获得”,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快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 (一)处方权的取得 1.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 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2.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 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二)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取得(2009) 1.处方权的取得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2.调剂资格的取得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执业药师栏目为你推荐: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2017上半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中药学备考辅导 2017年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上半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答题及高分技巧... [ 查看全文 ]执业药师2017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资料:处方权的获得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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