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申论话题热点:惩戒教育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朋友们,留学群公务员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申论话题热点:惩戒教育”,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 2017年2月,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综合分析: 教育家夸美纽斯曾在《大教学论》中写道:“树木如果不去常加修剪,它们便会回复到它们的野生状态。”完整的教育,既包括赏识教育,也包括惩戒教育。重提教育惩戒,源于不时发生的中小学欺凌和暴力事件。 尽管一张张照片、一幕幕视频令人惊诧不已,但目前的教育和法律体系却都无能为力。无论是刑事处罚,还是治安管理处罚,都难以覆盖这些未成年人群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这种规定虽然保护了肇事学生的受教育权,但无关痛痒的批评教育却为他们继续欺凌施暴埋下了伏笔。 将教育惩戒权纳入了学校管理权限,这是一项有益的探索。虽然在上位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惩戒权,但在我国各类法律法规中都明确定位了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权利。原则上来说,只要不违反... [ 查看全文 ]2017年申论话题热点:惩戒教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