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等学校的设立应遵循哪些条例?
“2017高等学校的设立应遵循哪些条例?”一文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可知,2017高等学校设立应遵循条例如下: 第二十四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十五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 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原则制定。 第二十六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其层次、类型、所设学科类别、规模、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使用相应的名称。 第二十七条 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申办报告; (二) 可行性论证材料; (三) 章程; (四) 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一) 学校名称、校址; (二) 办学宗旨; (三) 办学规模; (四) 学科门类的设... [ 查看全文 ]2017高等学校的设立应遵循哪些条例?的相关文章